第17章
取现成核桃仁一大捧,用沸水泡,脱去上面一层皮,然后捣碎,越碎越好。取红枣一大捧,也要用水泡,泡到涨大的地步,然后煮,去皮,用小刀刮,刮出枣泥。</p>白米小半碗,用水泡上一天一夜,然后捞出来放在捣蒜用的缸铂里,用棒槌尽力地捣,要把米捣得很碎,随捣随加水,碎米渣滓连同汁水倒在一块纱布里,用力拧,拧出来的浓米浆留在碗里待用。</p>
最后,把米浆、核桃屑、枣泥和在一起倒在小薄铫(读音如“吊”)里煮,要守在一旁看着防溢出。很快煮出一铫子核桃酪,放进一点糖,不要太多,颜色微成紫色,枣香、核桃香扑鼻,喝到嘴里黏糊糊、甜滋滋的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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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涵墨被失恋了。</p>
很狗血,李涵墨看着程遥和自家男朋友手牵手,亲亲密密的在首饰店里买戒指,还听见男朋友说:“上个月,涵墨就跟我说看中了这枚戒指,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个款式适合你。”</p>
李涵墨坐在贵宾室里,透过单面窗,面无表情,想起前两天跟男朋友吵架,程遥特地打电话过来安慰,说尽了好话,她现在看着眼前的一幕,内心毫无波动,甚至有点想笑。</p>
店长坐在李涵墨身边,神色有些紧张,李涵墨和郑庭来过已经不止一次了,别说店长,就是店员,看到郑庭那张脸,都知道,这是李大小姐的男朋友。</p>
李涵墨冷笑,现在已经这么肆无忌惮了,真把我当傻子吗?</p>
站起身,伸手拍拍衣摆,把一枚镶着硕大宝石的戒指戴在中指上,然后拿着手包,一手拉开贵宾室的门,然后目不斜视地从那对狗男女身边走过,Shalimar独有的东方松脂味轻轻飘过,随手把头发拨到身后,纤细修长的手指在耳后一晃而过,祖母绿的颜色在她指尖被阳光折射出一抹绿影,她的表情淡漠的就像陌生人。</p>
程遥和郑庭手里还拿着那一对戒指,脸上的表情青了白,白了青,店长看着两个人就快失控的脸色,差点笑出戏,赶紧敛了敛表情,一本正经地走到两人面前,还假惺惺地微微弯腰:“不好意思,两位,这对戒指李小姐已经买了,麻烦请还给我们好吗?我们还要清洗包装送到李小姐那里。”</p>
程遥的脸色更难看了,想使劲从手指上把戒指拔下来,却被一只冰凉的手按住,店长按着程遥的手,板着脸:“小姐,不好意思,还是让我们来吧,毕竟这么贵的戒指,万一有什么磨损或者划痕,我们都不好交代,更何况,这对戒指已经是李小姐的了。”</p>
郑庭悻悻地放下手里的男戒,面色极为难看,看着程遥,嚅嗫了半天挤出一句:“我先去追她。”</p>
等他拿出手机给李涵墨打电话的时候,李涵墨早就把他的号码拉进了黑名单。</p>
律师事务所的天台上,地上铺着桌布,桌布上摆着满满当当的烧烤,李涵墨毫无形象地坐在桌布上,一头大波浪卷发被她卷成了一个丸子固定在后脑勺上,袖子撸到上臂,高跟鞋扔在一边,一手拿着羊肉串,一手拿着可口可乐,嘴里塞得鼓鼓的,连咀嚼好像都变得困难了许多。</p>
顾司珩坐在旁边,看着李涵墨正举着串,大口往嘴里塞,时不时用胳膊在嘴上一擦,动作豪迈得就像个占山为王的女大王,表情十分狰狞。</p>
“涵墨,你要是难受,咱们去喝两杯,你这样暴饮暴食,会影响身材的。”顾司珩把那些扔的到处都是的铁签扒拉到一块,还用一张废报纸包起来。</p>
李涵墨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,瞪大了眼睛望着顾司珩:“我难过,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难过了,还喝酒,就你那一杯倒的酒量还陪我喝酒,少来,我就是借这么个机会吃个过瘾,你是不知道,之前那混蛋说我长胖了,老娘活活吃了两个月的草,馋死我了。”说完还往嘴里灌了一口可乐。</p>
顾司珩笑:“真不难过?我之前看你为了他节食减肥,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。”</p>
“喜欢啊,不喜欢我干嘛跟他在一起,但是,我还是更喜欢我自己,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,你说,程遥跟我多少年交情了,咱俩可是手帕交,从光屁股开始就是闺蜜,她居然截我的胡,这么多年,难道我看错她了?还有那个渣男,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钱,你算算,不行,我得把那些东西要回来。”</p>
李涵墨使劲撕下一大坨肉,“我跟你说,眼瞅着我快30了,我妈天天在家催婚,当初答应和他在一起,多半也是扛不住压力,但是我发誓我绝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喜欢他,我李涵墨没有哪一点对不起他,我就想着,感情总能培养的,只要我努力学着去爱他,而且他也挺好对吧,可我没想到啊,竟然是个渣,我居然也有看走眼的一天。”</p>
说到气愤处,李涵墨突然把手里的铁签扔出去,直直扎进角落里摆着的一盆多肉的土壤里,动作粗暴,完全没有李家大小姐的气质和举止。</p>
“谁年轻的时候没遇着几个渣,是吧!你不难过就行,我还怕你想不开呢!”顾司珩轻轻拍了拍李涵墨的肩膀。</p>
“我为他想不开,我呸,不行,不能让人看我笑话。”李涵墨突然收敛了神色,一派严肃,目光炯炯地望着顾司珩,“从明天开始,把你身边所有的青年才俊给我介绍个遍,我要相亲,我要在30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,而且我还要我男人全方位碾压那个渣男。”</p>
顾司珩简直乐了:“你确定要去相亲,你别把人家吓跑了。”</p>